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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艾溪湖周边地区(城东片区CD3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来源:南昌市城乡规划局 日期:2013-09-30 09:28:21 浏览次数: 作者:本站编辑 [字体:          



南昌市艾溪湖周边地区(城东片区CD3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昌市艾溪湖周边地区(城东片区CD3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昌市艾溪湖周边地区(城东片区CD3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规划目的

为有效指导南昌市艾溪湖周边地区(城东片区CD3分区)开发建设,促进区域内各项用地和设施的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其城市职能,协调其与周边地区交通及土地利用的关系,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具体范围是:东至昌东大道,南至艾溪湖南路,西至京东大道,北至富大有堤,规划面积约15.7平方公里。

 

3、规划定位

融合文化娱乐、科技研发、滨水居住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片区。

 

 

4、规划结构

总体上形成“一湖、两岸、四轴、六组团、多点”的规划区基本格局。

u      一湖:

指艾溪湖及滨湖绿地与上下游连通的生态廊道,保障艾溪湖生态系统与上游天香园和下游赣江、鄱阳湖生态系统的连续性。

u      两岸:

东岸:艾溪湖的景观核心,软件研发、服务外包产业的集聚中心及企业总部基地。

西岸:以特色滨水居住社区为主导,融合行政办公、高新产业及重大基础设施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片区。

u      四轴:

北京东路—紫阳大道发展轴——城市中轴线,商业、金融、办公综合发展轴;

昌东大道发展轴——总部经济带,企业总部基地集聚发展轴;

城东一路发展轴——地铁经济发展轴。

京东大道发展轴——本区域南北向重要交通联系轴。

u      六组团:即灰场路组团、高新七路组团、金圣路组团、晶能路组团、中兴路组团、艾溪湖东路组团。

灰场路组团:东至吴公庙路,南至城东一路,西至京东大道、北至富大有堤;

主导功能:特色滨水社区、高新产业、城市重大基础设施

高新七路组团:东至艾溪湖西路,南至金庐北路,西至京东大道、北至城东一路;

主导功能:特色滨水社区

金圣路组团:东至艾溪湖西路,南至南京东路,西至京东大道、北至金庐北路;

主导功能:行政中心、办公科研、滨水社区

晶能路组团:东至昌东大道,南至城东一路,西至闵家路、北至明山渠东渠;

主导功能:软件研发、高新产业、居住配套;

中兴路组团:东至昌东大道,南至艾溪湖三路,西至艾溪湖东路、北至城东一路;

主导功能:软件研发、高新产业、居住配套;

艾溪湖东路组团:东至昌东大道,南至艾溪湖南路,西至湖滨、北至艾溪湖三路;

主导功能:湿地休闲观光、文化娱乐。

 

5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1566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29.4ha(商住用地按70%计算), 占建设用地的19.9%;公共设施用地189.5ha(商住用地按30%计算), 占建设用地的16.4%;工业用地124.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8%;道路广场用地209.1ha占总用地18.1%;绿地322.9ha占总用地28.0%;市政用地79.91ha占总用地6.9%;具体详见下表。

 

 

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号

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例(%))

占总用地比例(%

人均用地指标
(平方米/人)

备注

1

居住用地

R

229.4

19.9

 

22.9

 

 

其中

二类居住用地

R2

177.3

 

 

 

 

其中

中小学托幼

R22

25.98

 

 

 

 

社区中心

R22

3.76

 

 

 

 

商住混合用地

RC

52.11

 

 

 

按商住总用地面积70%折算

2

公共设施用地

C

189.5

16.4

 

18.9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C1

6.1

 

 

 

 

其中

市属办公用地

C11

3.67

 

 

 

 

商业金融业用地

C2

82.71

 

 

 

 

其中

贸易咨询用地

C23

47.65

 

 

 

 

旅馆业用地

C25

6.95

 

 

 

 

医疗卫生用地

C5

4.25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C6

62.37

 

 

 

 

公园配套低密度建设用地

C

11

 

 

 

不超过限制建设区面积的5%

商住混合用地

RC

22.33

 

 

 

按商住总用地面积30%折算

3

工业用地

M

124.5

10.8

 

12.4

 

 

其中

一类工业用地

M1

119

 

 

 

 

二类工业用地

M2

5.48

 

 

 

 

4

道路广场用地

S

209.1

18.1

 

20.9

 

 

其中

道路用地

S1

205.9

 

 

 

 

广场用地

S2

1.55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S3

1.68

 

 

 

 

5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

79.91

6.9

 

8.0

 

 

其中

供应设施用地

U1

1.01

 

 

 

 

交通设施用地

U2

32.07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U4

42.11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9

4.72

 

 

 

 

6

绿地

G

322.9

28.0

 

32.3

 

 

其中

公共绿地

G1

260.1

 

 

 

 

生产防护绿地

G2

62.79

 

 

 

 

其中

防护绿地

G22

51.8

 

 

 

 

7

建设用地小计

 

1155

100.0

73.8

115.5

 

8

水域和其他用地

 

410.8

 

26.2

 

 

9

总用地

 

1566

 

100.0

 

 

注:规划区总人口容量10万人

 

 

 

6、道路交通

规划区内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四级。

城市快速路包括:富大有路、昌东大道。红线宽度为36136米,车道数分别为双向6车道和双向10车道(64慢)。

城市主干道包括:城东一路、火炬大街/艾溪湖隧道/艾溪湖二路、艾溪湖大桥。红线宽度4260米,双向6车道。

城市次干道包括:京东大道、南京东路、火炬三路、火炬五路、火炬六路、吴公庙路、晶能路、中兴路、灰场路。红线宽度2550米,双向4车道。

城市支路:火炬二路、高新八路、艾溪湖三路、艾溪湖四路、鱼尾路等。红线宽度1025米,双向24车道。


ID

道路名称

起讫点

方向

道路等级

宽度(m

道路横断面(m

统计道路长度(m

统计道路面积(m2

备注

起点

讫点

1

富大有路

京东大道

南京东路

东西

快速路

36

3.75+12.25+4+12.25+3.75

2070

4277

计一半

2

昌东大道

富大有路

艾溪湖南路

南北

快速路

136

8+10+35+13+10+13+35+10+8

3200

235473

计一半

3

城东一路

京东大道

昌东大道

东西

主干路

42

6+4.5+2.5+16+2.5+4.5+6

3362

141673

 

4

火炬大街

京东大道

高新七路

东西

主干路

60

4+8+5.5+11.75+1.5+11.75+5.5+8+4

316

19299

 

5

艾溪湖隧道

京东大道

昌东大道

东西

主干路

28

14+14

2076

58134

 

6

艾溪湖二路

艾溪湖东路

昌东大道

东西

主干路

60

4+8+5.5+11.75+1.5+11.75+5.5+8+4

186

10127

 

7

艾溪湖大桥

艾溪湖西路

昌东大道

东西

主干路

60

 

970

54893

 

8

京东大道

富大有路

南京东路

南北

次干路

50

6+4.5+6.5+16+6.5+4.5+6

2849

142450

计一半

9

南京东路

京东大道

艾溪湖西路

东西

次干路

40

3+4.5+1.5+22+1.5+4.5+3

325

13768

计一半

10

火炬三路

京东大道

艾溪湖西路

东西

次干路

30

4+3+16+3+4

927

27533

 

11

火炬五路

京东大道

吴公庙路

东西

次干路

30

4+3+16+3+4

1740

52291

 

12

火炬六路

京东大道

吴公庙路

东西

次干路

30

4+3+16+3+4

2036

61173

 

13

吴公庙路

富大有路

城东一路

南北

次干路

30

4+3+16+3+4

1325

39555

 

14

晶能路

鱼尾路

城东一路

南北

次干路

30

4+3+16+3+4

1055

31870

 

15

中兴路

城东一路

规划支路

南北

次干路

30

4+3+16+3+4

1216

36383

 

16

灰场路

火炬六路

京东大道

南北

次干路

25

3.5+18+3.5

2980

74500

 

17

艾溪湖南路

艾溪湖西路

昌东大道

东西

支路

60

4.25+3.5+12.25(2.5+2.5+7.25)+20+12.25

(7.25+2.5+2.5)+3.5+4.25

490

27949

计一半

18

文忠路

京东大道

规划支路

东西

支路

23

3+7+3+7+3

386

8765

 

19

高新七路

城东一路

金庐南路

南北

支路

30

4+3+16+3+4

2201

66132

 

20

中电路

京东大道

艾溪湖西路

东西

支路

20

3+14+3

1545

30900

 

21

中电一路

中电路

规划支路

南北

支路

25

3.5+18+3.5

1053

26325

 

22

艾溪湖西路

城东一路

艾溪湖南路

南北

支路

18

3+12+3

4069

86288

部分路段计一半

23

火炬二路

京东大道

高新七路

东西

支路

20

3+14+3

317

6296

 

24

金庐北路

京东大道

艾溪湖西路

东西

支路

20

3+14+3

786

21095

 

25

金庐南路

京东大道

艾溪湖西路

东西

支路

20

3+14+3

847

11311

 

26

金庐路

金庐北路

金庐南路

南北

支路

16

3.5+9+3.5

369

5469

 

27

高新八路

金庐南路

艾溪湖西路

南北

支路

20

3+14+3

462

9330

 

28

金圣路

京东大道

艾溪湖西路

东西

支路

30

4+3+16+3+4

526

15350

 

29

艾溪湖东路

城东一路

艾溪湖三路

南北

支路

18

3+12+3

1600

28800

 

30

鱼尾路

昌东大道

闵家路

东西

支路

20

3+14+3

966

19320

 

31

闵家路

鱼尾路

城东一路

南北

支路

20

3+14+3

1109

22180

 

32

艾溪湖一路

 

昌东大道

东西

支路

20

3+14+4

166

3320

 

33

艾溪湖三路

艾溪湖东路

昌东大道

东西

支路

20

3+14+3

223

4450

 

34

艾溪湖四路

艾溪湖东路

昌东大道

东西

支路

20

3+14+3

579

11399

 

35

光电路

闵家路

昌东大道

南北

支路

20

3+14+3

1029

20580

 

36

其它支路

 

 

 

 

1020

 

12531

198295

 

合计

 

 

 

 

 

 

 

57887

1626953

 

 

 

7、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范围内地块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分图图则控制指标执行,并符合《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1、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任何建设不得高于《地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和《分图图则》的规定。

1)居住用地

1)多层住宅:不大于1.5

2)多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高层建筑:不大于1.8

3)高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多层建筑:不大于2.2

4)高层住宅:不大于2.8

5)商住混合用地:不大于3.0

6)小学、初中:不大于0.8

7)中学:不大于1.0

8)社区中心用地:不大于1.5

2)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设施:2.0-3.5

商业金融业用地:1.5-4.0

文化娱乐用地:不大于1.5

医疗卫生用地:不大于2.5

教育科研用地:1.21.8

限建区低密度公共设施用地:不大于0.5

2、建筑密度:上限指标,原则上任何建设不得高于《地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和《分图图则》的规定。

1)居住用地

1)多层住宅:不大于30%

2)多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高层建筑:不大于28%

3)高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多层建筑:不大于25%

4)高层住宅:不大于22%

5)商住混合用地:不大于35%

6)小学、初中:不大于25%

7)中学:不大于25%

8)社区中心用地:不大于35%

2)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设施:不大于35%

商业金融业用地:不大于45%

文化娱乐用地:不大于40%

医疗卫生用地:不大于25%

教育科研用地:不大于30%

限建区低密度公共设施用地:不大于25%

3、工业用地指标: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小于0.8、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

 

 

8 配套公用设施控制

 

配套设施设置一览表

序号

类别

项目

数量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是否独立占地

设置规定

(㎡/处)

(㎡/处)

1

教育

中学(高中)

1

 

 

独立占地

10万人设一所

九年制学校

6

 

 

独立占地

1.53万人设一所

托幼

10

2400

 

独立活动场所

11.5万人设一所

2

医疗卫生

医院

1

 

 

独立占地

10万人设一所

卫生站

5

 

300

可附设

11.5万人设一处

3

文化

文化活动中心

2

 

 5000

独立占地

35万人设一所

文化活动站

7

 

 500

可附设

11.5万人设一所

4

体育

居民运动场、馆

2

1000015000

 

独立占地

35万人设一处

5

商业服务

综合超市(肉菜市场)

8

 

 800

可附设

服务半径≤5001.52万人设一处

6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中心

5

 

200300

可附设

11.5万人设一所

7

行政管理

派出所

2

 

1000

可附设,但应有独立院落

5万人设一处

街办

2

 

700 

可附设

5万人设一处

 

8

道路交通

公交首末站

2

 

 

独立占地

 

公共停车场

4

 

 

独立占地

地面停车或绿地半地下停车场

加油站

2

 

 

独立占地

 

 

9

电力

110kv变电站

2

不低于3000

 

独立占地

 

开关站(10KV变电设备)

9

300

120

可附设

服务半径500

10

通信

电信邮政所

8

 

300-500

可附设

 

11

环卫

垃圾中转站

5

100

100

独立占地 亦可附设

0.71K㎡设一处

公厕

18

60100

3060

可附设

人流集中处300500米设一处

12

燃气

调压站

14

300

120

 

服务半径500700

13

消防

消防站

1

 

 

 

47K㎡设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