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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来源:南昌市城乡规划局 日期:2012-12-11 13:13:16 浏览次数: 作者:本站编辑 [字体:          



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规划背景

南昌是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人文荟萃的悠久历史文化和彪炳千秋的革命历史。南昌名城保护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必不可少的专项规划,是南昌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南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正确处理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深化城市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分为三个层次:

1)南昌市域的保护,即为南昌市、新建县、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在内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7402平方公里。市域层面主要保护文物古迹、历史村落、风景名胜。

2)中心城区的保护,即为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东起瑶湖,西至长堎、麦园,北起北二环路,南至昌南大道,面积为33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层面主要保护历史城区与自然山水环境的关系。

    3)历史城区的保护,即为旧城区范围,也是名城保护规划的最为主要的规划范围,北起阳明路,南至洪城路,西起赣江、抚河,东至八一大道,面积为8.28平方公里。历史城区层面主要保护整体历史格局与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与环境风貌地区、革命史迹与历史建筑。

历史文化价值

    南昌名城的历史文化价值体现在:城市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是人杰地灵豫章古郡;南昌是军旗升起之地,红色资源丰富,是彪炳千秋英雄之城;南昌拥有纵横的河湖水系,秀美的生态环境,是襟江带湖的山水名城。

规划目标

    以南昌的历史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生态环境资源为核心,在城市发展建设中始终贯穿名城保护意识,最大程度的保护城市文化与自然遗产,使之成为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扩大国际影响的重要资源,保持南昌名城自身特色,实现名城可持续发展。

保护内容

    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全面保护城市自然与文化遗产,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城保护内容主要包括:历史城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地区、历史文化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历史城区的整体保护

    历史城区作为南昌名城保护的主体,具有相对完整的历史格局与环境风貌,规划以商贸服务、文化博览、休闲旅游、生活居住为主要职能,集中体现名城特色与价值。

继续推进实施“保护疏散历史城区,发展增强新区组团”的空间发展战略,以新区的发展建设及功能的完善促进历史城区功能的疏散。旧城逐步实行有机更新,完善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规划居住总人口控制在25万以内。用地调整优先考虑遗产保护、公共服务等功能配套。延续有特色的道路历史格局,保护以十大乡贤路为代表的道路历史名称。对历史城区内建筑高度与风貌实行分区分级的规划要求,重点控制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的周边环境。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南昌市域范围内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4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9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1处。

南昌市建成区范围内有文物保护单位46处(50个点),其中有青云谱、八一起义指挥部旧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7个点),绳金塔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八一起义纪念塔等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43个点)。

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管理,依照《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重在保护文物建筑及其周边环境,遵循“不改变原状”的保护原则。

历史建筑的保护

    历史建筑对于保持城市的传统特色和风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本规划在历史城区范围内,将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院落格局和建筑保存完整,特色显著的历史性建筑,确定为重点保护的历史建筑,规划推荐历史建筑有139处。

南昌市人民政府将根据规划分批确认公布南昌市历史建筑,并研究制定相应的地方性保护法规,将历史建筑保护作为名城保护的重要工作。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历史城区内重点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有3处:万寿宫街区、绳金塔街区、进贤仓街区。历史文化街区重在保护和延续街区的历史格局与风貌,重在以保护整治的方式对街区内的建筑采取分类处置的措施,重在改善市政基础设施。

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3.25公顷,重点保护合同巷、翘步街、广润门街、醋巷等传统街巷格局与建筑,与八一起义总指挥部旧址连为整体,形成传统商业和历史文化博览区。绳金塔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1.69公顷,以绳金塔和十字街为核心,形成集中展示南昌传统民俗文化的街区。进贤仓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5.11公顷,重点保护整治地藏庵巷、犁头咀巷、进贤仓街的传统建筑与街巷格局,改善街区人居环境。

风貌地区的保护

    历史城区内的历史风貌区有3处:滕王阁历史风貌区、八一广场历史风貌区、三眼井历史风貌区。这些地段集中体现了南昌名城特色,区内有标志性的,重在控制其他建筑与环境要与之协调。严格保护这些地段内的名胜古迹或革命史迹,控制与引导新旧建筑在空间环境方面的协调,形成以历史标志物为中心的特色地区。

    环境风貌区是指南昌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自然环境优美的城市湖泊及周边地区。规划确定的内城湖泊环境风貌区有3处:南北湖、东湖、西湖;外城湖泊环境风貌区有8处:青云谱梅湖、青山湖、象湖、艾溪湖、前湖、碟子湖、黄家湖、礼步湖。这些城市湖泊环境风貌区重在保护湖泊历史环境,逐步形成滨水开放空间,控制城市滨水景观,提升滨水用地布局和功能。

历史文化资源展示利用

    在历史城区内建立历史文化步游道系统,以历史上主要道路为骨架,串联起城内最为重要的历史文化景点,通过风貌街巷的特色铺装、历史资源点的铭牌设置等方式进行标识,形成明确、趣味的步游道系统。

根据历史城区的历史文化特色,形成三大文化主题的展示体系。

     一是“豫章古郡”府城文化展示体系,突出府城文化与历史城区格局,以明清时期历史遗存作为展示主体,展示的重点是滕王阁、万寿宫街区、进贤仓街区、绳金塔街区、佑民寺、四湖地段、明清城墙城门格局遗址等。

    二是“英雄之城”红色文化展示体系,重点展示以八一起义指挥部旧址系列为代表的革命史迹,以及以八一起义纪念塔为代表的新中国代表性历史建筑,并以“八一英雄之路”加以串联。

    三是“模范南昌”民国文化展示体系,突出展示民国十大乡贤路、民国三大建筑等为代表的民国历史遗存。

城市山水格局的保护

南昌城市山水格局特色在于“远山近水、襟江带湖”,保护这些山水自然环境,使之成为城市各组团之间天然的分隔与空间过渡,形成“城中有水,城间绕水”的特色格局,避免城市组团建设用地的蔓延连片。保护的对象有梅岭风景名胜区,一江(赣江)两河(抚河、玉带河)风貌带,青云谱梅湖等外城湖泊,以及“豫章十景”历史景观的保护延续。

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

市域范围内,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有安义古村落3处,省级历史文化名村有进贤县陈家村、新建县汪山村、南昌县前后万村3处。其他规划保护的历史文化村镇有青云谱区朱姑桥梅村、南昌县冈上镇月池熊村、安义县万埠镇鸭咀垄村、进贤县李渡镇、罗溪镇旧下村、三房村等15处。

历史文化村镇重在整体保护村镇历史格局与风貌,明确发展功能定位,将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生态观光农业、乡村休闲旅游等发展结合起来,改善人居环境,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乡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南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分为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十大类。南昌市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13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要与名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有效结合起来,通过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空间场所,同时继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开辟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