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促进南昌市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使中小学校的发展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发展相适应,合理规划和保护中心城区中小学校用地,确保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为南昌市中小学校建设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编制依据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GBJ99—86)、《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还依据《江西省优质中学办学条件(试行》、南昌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江西省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南昌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南昌市城市中小学学校用地保护规定》等地方性政策文件以及南昌市中心城区已编制或正在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南昌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中小学校的发展规划与建设管理。规划范围与《南昌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的范围一致,由“双城八片”组成,用地面积为30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规模为33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