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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山湖西岸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来源:南昌市城乡规划局 日期:2013-09-30 09:19:04 浏览次数: 作者:本站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南昌市青山湖西岸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昌市青山湖西岸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昌市青山湖西岸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规划目的

为有效指导南昌市青山湖西岸地区开发建设,促进区域内各项用地和设施的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其城市职能,协调其与周边地区交通及土地利用的关系,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北至赣江、塘山街,东至青山湖西岸,南至青山湖隧道,西至洪都大道大道,总用地面积约3.11平方公里。

 

3、规划定位

青山湖西岸地区是集商业商务、文化创意、休闲居住于一体的复合功能区。

 

4、规划结构

总体上形成“两带两轴 、三心四区”的基本格局。

两带:以滨江、滨湖两条景观带奠定规划区生态基础。

两轴:以青山北路为都市主轴和中大路工业文化景观轴奠定规划区发展框架。

三心:以文化休闲中心、湖滨娱乐休闲中心、湖滨体育休闲中心的核心节点形塑规划区成为南昌独特的文化休闲目的地。

文化休闲中心——位于通江达湖水系环绕区域,是江湖通廊轴线上的关键性节点。以水为主题并充分并利用工业文化历史痕迹,融合文化创意、商业商务功能,形塑由湖至江的亲水文化休闲空间;

滨湖娱乐休闲中心——青山湖西岸中大青山湖以北区域,是西岸最主要公共节点。发展休闲娱乐、文化餐饮、五星级酒店、商业商务等功能,形成滨湖地区多功能综合性的滨湖娱乐休闲中心;

滨湖体育休闲中心——利用原市燃气公司储气装备改造,结合湖滨游艇码头打造青山湖西岸体育运动休闲中心,融合自行车运动、轮滑运动、球类运动、水上运动、水上娱乐等多元化复合型的市民运动休闲中心。

四区:由青山北路、中大路发展轴将规划区界定为四个功能各异的特色主题分区。各分区主要功能如下:

文化休闲核心区——位于青山北路以北,中大路以东,富大有路以南区域。是连江通湖的关键性区域,依托良好的景观资源、区位条件、轨道交通站点及工业文化历史痕迹,融合购物餐饮、商务办公、文化创意、休闲娱乐等复合功能,创造以步行为主导的城市滨水环境。

滨江景观居住区——位于青山北路以北,中大路以西,富大有路以南,洪都大道以东区域。充分利用滨江景观,强调景观渗透与共享,打造滨江景观特色的主题生活区。

运动休闲居住区——位于青山北路以南,中大路以西,洪都大道以东区域。凭借片区优越的滨湖环境以及较为成熟生活氛围,推动城市更新升级,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重点建设滨湖体育休闲中心,打造以运动休闲为特色的主题生活区。

滨湖娱乐休闲区——位于青山北路以南,中大路以东,青山湖西岸地区。依托轨道交通站点以及长约4.1公顷的青山西岸优质滨湖岸线资源, 打造集休闲娱乐、文化餐饮、五星级酒店、商业商务、体育运动、水上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滨湖娱乐休闲区,以高品质的景观环境融合多元化的活动场所,使之成为未来青山湖西岸地区最具魅力的场所。

 

5、用地规模

本规划总用地面积310.7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05.97公顷, 占总用地34.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1.84公顷, 占总用地7.0%;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7.97公顷,占总用地15.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65.68公顷, 占总用地21.1%;公用设施用地4.25公顷, 占总用地1.4%;绿地与广场用地58.01公顷, 占总用地18.7%;水域7.02公顷,占总用地的2.3%;具体详见下表:

规划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

人均用地(㎡/人)

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公顷)

R

 

 

居住用地

105.97

17.66

34.1%

其中

R1

 

一类居住用地

2.09

 

 

其中

R11

住宅用地

2.09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3.88

 

 

其中

R21

住宅用地

103.41

 

 

R22

服务设施用地

0.47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1.84

3.64

7.0%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5.78

 

 

A3

 

教育科研用地

12.74

 

 

 

A33

中小学用地

12.74

 

 

A4

 

体育用地

3.20

 

 

A9

 

宗教用地

0.1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47.97

8.00

15.4%

其中

B1

 

商业用地

14.24

 

 

 

B11

零售商业用地

2.03

 

 

 

B13

餐饮用地

4.75

 

 

 

B14

旅馆用地

7.46

 

 

B2

 

商务用地

24.54

 

 

B3

 

娱乐康体用地

8.53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66

 

 

其中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66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65.68

10.95

21.1%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61.67

 

 

S3

 

交通枢纽用地

2.14

 

 

S4

 

交通场站用地

1.87

 

 

其中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0.61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1.26

 

 

U

 

 

公用设施用地

4.25

0.71

1.4%

其中

U1

 

供应设施用地

2.41

 

 

其中

U11

供水用地

0.98

 

 

U12

供电用地

1.43

 

 

U2

 

环境设施用地

0.59

 

 

其中

U22

环卫用地

0.59

 

 

U3

 

安全设施用地

1.25

 

 

其中

U31

消防用地

0.31

 

 

U32

防洪用地

0.94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58.01

9.67

18.7%

其中

G1

 

公园绿地

50.51

 

 

G2

 

防护绿地

4.43

 

 

G3

 

广场用地

3.07

 

 

E

 

 

非建设用地

7.02

1.17

2.3%

其中

E1

 

水域

7.02

 

 

总用地面积

310.74

51.79

100.0%

 注:规划预测未来规划区人口约为6万人。  

 

 

6、道路交通

规划区内道路根据使用需要,分成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四个等级。由于规划区用地以居住用地和商业设施用地为主,道路规划布局以主次干道为区域交通骨架,以支路为内部连接网络,合理的道路布局以满足规划区道路交通需求。其中支路长度占道路总长度的56.6%,满足了居民工作、购物、休闲等进出集散交通需求,同时主干道路为商业区物质快速流通提供了方便。规划区内路网以城市主干路网为基础构架,形成“三纵四横”的干路网格局,以快速疏导交通流。由南北向道路洪都大道、中大路和丹霞路连接线组成“三纵”;由东西向富大有路、青山北路、七里路和阳明路组成“四横”。

快速路:

u      丹霞路(规划区内路段),红线宽度90米,包括地面部分和高架部分。地面部分单向机动车道宽度为11.5米,单侧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宽度分别为2.5米和1.5米。高架部分,匝道宽为7米,高架桥中央行车道宽度为 24.5米。

主干路:

u      富大有路,红线宽度32米,道路断面采用两块板形式,中央车行道宽23米,车行道包括双向4条机动车道,以及两侧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中央分隔带宽4米。北侧人行道宽度为3米,南侧人行道宽度为2米;

u      洪都大道,红线宽度60米,道路横断面采用三块板形式,中央车行道23米,机动车道为双向六车道,中央以8米宽桥墩作为分隔带。两侧绿化分隔带为6米,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共用一个板块,单侧宽8.75米;

u      青山北路,红线宽度42米,道路横断面采用三块板形式,中央车行道宽22米,双向六车道。每侧侧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绿化带宽度分别为4.5米,3.5米和2.0米;

u      阳明东路(青山湖隧道),红线宽度为45.2米,中央通过性隧道为双向四车道,两侧进出隧道的匝道均为单向2车道。

次干路:中大路、七里路和天骥路,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30米、24米和24米。

支 路:支路布置上主要结合居住生活区和配套功能区等进行安排。规划区内支路红线宽度12~20米,均采用一块板形式。

 

7、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范围内地块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分图图则控制指标执行,并符合《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地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用地类型

单位类别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居住用地

住宅(多层为主)

1.5~1.8

28

住宅(小高层为主)

2.0~2.2

25

商住混合

1.8~2.5

35

社区中心

0.8~1.2

35

小学、初中

0.8~1.0

25

政府社团用地

机关团体、办公

2.0~3.5

30

医院、疗养院

1.2

30

体育场馆

0.4~0.8

30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旅馆

2.0~4.0

30

金融贸易咨询、商务办公

2.0~3.5

40

大型商业中心

2.0~3.5

45

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1.2~1.8

40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1.2~1.8

30

工业用地(研发、服务外包产业用地)

1.2~1.8

30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0.4~1.0

30

   

 

8、 配套公用设施控制

配套设施设置一览表

序号

类别

项目

级别

数量

用地面积

(㎡/处)

建筑面积

(㎡/处)

是否独

立占地

设置规定

1

教育

九年制学校

居住区

2

 

 

独立

2~3万人设一所

托幼

小区

7

≥2400

 

独立

0.8~1.2万人设一所

2

医疗卫生

门诊所

居住区

2

 

3000

附设

附设于居住区服务中心,3~5万人设一所

卫生站

小区

1

 

300

附设

附设于小区服务中心,1~1.5万人设一所

3

文化体育

文化活动中心

居住区

2

 

4000

附设

附设于居住区服务中心,3~5万人设一所

文化活动站

小区

6

 

400

附设

附设于小区服务中心,1~1.5万人设一所

居民运动场馆

居住区

1

≥30000

 

独立

按《南昌市中心城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设置东湖综合体育馆

4

商业服务

综合超市

(肉菜市场)

居住区

2

 

1000

附设

附设于商业综合体或居住区服务中心,服务半径≤800米,2~3万人设一处

5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中心

小区

6

 

200

附设

附设于小区服务中心,1~1.5万人设一所

居家养老服务站

小区

6

 

300

附设

附设于小区服务中心,1~1.5万人设一所

居委会

小区

6

 

150

附设

附设于小区服务中心,1~1.5万人设一所

6

行政管理

派出所

居住区

2

 

1000

附设

附设于居住区服务中心,3~5万人设一处,应有独立院落

街道办事处

居住区

2

 

1000

附设

附设于居住区服务中心,3~5万人设一处

7

道路交通

公交首末站

居住区

2

 

 

独立

根据《南昌市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要求设置

公交枢纽站

--

1

 

 

独立

根据《南昌市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要求设置

公共停车场

--

6

 

 

独立

地面停车或绿地半地下停车场

加油站

--

1

 

 

独立

现状保留

8

电力

110kv以上变电站

垃圾转运站

--

2

4

10

 

 

独立

室外站220kv ≥0.8公顷、110kv≥0.4公顷

9

通信

邮电所

小区

3

 

100

附设

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邻近设置

10

环卫

垃圾转运站

居住区

2

 

 

独立

根据《南昌市环卫设施专业规划》设置;

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米

公厕

组团

12

60~100

30~60

附设

人流集中处300~500米设一处

11

燃气

燃气调压站

小区

5

300

120

 

服务半径500~700米

12

消防

水上消防站

--

1

3000

 

独立

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注:为保障公益性设施建设,便于操作和管理,规划根据配套设施级别将适宜合并建设的设施合并设置,分为居住区服务中心和小区服务中心,居住区服务中心独立划定用地,每处占地约0.8~1.2公顷,建筑面积约10000~15000平方米,配套建设以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文化活动中心、门诊所等为主的居住区级服务设施,小区服务中心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洪府厅发【2010】45号)对社区用房建设的要求,通过行政手法,在操作过程中归零为整建设设施集中的小区服务中心,每处建筑面积约1000~1500平方米,配套建设以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卫生站、邮电所等小区级服务设施。